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个人基金实盘分享规则说明

提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个人基金实盘分享规则说明(以下简称“本规则”)是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易方达基金用户(以下简称“投资者”)网上个人基金实盘分享功能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规则。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选择接受本规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规则的全部约束内容。

   在接受本规则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加粗的文字部分。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易方达基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章 业务概述与释义

第一条 本公司网上个人基金实盘分享功能(以下简称“个人基金实盘分享功能”):指本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可根据投资者个人在易方达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实际发生的基金交易,在投资者设定或确认的前提下,创建个人的基金实盘并可将基金实盘分享展示给其他任意用户的功能。个人基金实盘分享功能主要包括:个人基金实盘创建、个人基金实盘的运作及调整、个人基金实盘转发分享。

第二条 个人基金实盘创建:指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的基金交易所构建的,选择将投资者交易过的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成份基金”)组成的基金实盘。

第三条 个人基金实盘运作及调整:在投资者创建的个人基金实盘中的成份基金发生真实交易时,本公司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等媒介发布个人基金实盘的调整信息。

第四条 个人基金实盘转发分享:投资者可将个人创建的实盘基金实盘通过易方达的网上交易平台以及社交媒体分享给其他用户,其他用户可查看个人基金实盘的成份基金比例、调整信息、收益率信息。

第二章 个人基金实盘创建业务规则

第五条 适用投资者范围:已开通我司网上交易的投资者。

第六条 投资者创建个人基金实盘时,基金实盘的成份基金必须是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渠道购买过的所有公募基金产品,且成份基金不能是基金实盘。本公司有权规定成份基金的选择范围,以及单个个人基金实盘的成份基金的最大个数。

第七条 单个投资者仅可创建一个个人基金实盘。

第八条 投资者创建个人基金实盘时,需设置基金实盘的名称、个人昵称。创建后,所有用户均可查看基金实盘信息,且基金实盘的名称在基金实盘创建后不可修改。本公司有权对基金实盘的名称、个人昵称、个人头像进行审核,如发现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本公司有权取消投资者的个人昵称、个人头像和创建的个人基金实盘。

第九条 个人基金实盘显示的信息包括基金实盘的历史收益率信息、基金实盘的成份基金、成份基金的市值占比、以及基金实盘内各个基金历史的市值占比和分红方式变动信息。不包括投资者实际的购买金额信息。

第三章 个人基金实盘运作及调整业务规则

第十条 个人基金实盘创建成功后,系统会对基金实盘进行初始化设定,包括计算基金实盘的创建时间、基金实盘的历史收益率、成份基金的最新市值占比、以及基金实盘内各个成份基金历史的市值占比和分红方式变动记录。其中基金实盘的创建时间取基金实盘内成份基金中最早购买的申请日;成份基金的最新市值占比将根据投资者当前持有的基金实盘成份基金的最新市值计算得出;根据成份基金历史在网上交易服务平台产生的真实交易记录计算出基金实盘内成份基金的占比调整以及分红方式变更的记录。

第十一条 系统每交易日根据投资者实际持有基金实盘成份基金的每日收益率计算出基金实盘的日涨跌信息,并根据日涨跌计算出基金实盘的区间收益率。

第十二条 当基金实盘成份基金在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有认购、赎回转认购、申购、智能申购、定期申购、赎回转申购、转换、定期转换、智能转换、赎回、定期赎回、智能赎回、快速赎回、转托管、修改分红方式的真实交易记录产生时,系统将根据交易记录生成基金实盘的调整记录,基金实盘调整记录的信息包括:基金实盘内各成份基金市值占比的变动情况、交易前后基金实盘总市值的变动比例、成份基金分红方式的变更情况。其中成份基金的强增、强减、基金折算,以及由一键购功能、其他基金实盘产生的成份基金交易,将不生成基金实盘的调整记录。

第十三条 投资者可关停创建的基金实盘,关停基金实盘后,系统将不再每日更新基金实盘的收益率信息以及调整信息,同时不再对公众展示。

第四章 个人基金实盘转发分享业务规则

第十四条 投资者可登录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查看所有个人创建的且尚未关停的个人基金实盘,并可按照基金实盘的各个区间收益率进行正序、倒序排列,并可将基金实盘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进行转发分享。

第十五条 投资者可对个人基金实盘进行点赞,且投资者对单个基金实盘只能点赞一次,且可取消点赞。

第十六条 投资者可关注个人基金实盘,关注后,当基金实盘有新的调整信息产生时,将会收到相应的通知,以实际收到的服务为准

 

第五章 风险提示

第十七条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规则、基金实盘中成份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十八条 个人基金实盘不构成本公司的任何推荐、保证或投资建议,且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本公司将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提供个人基金实盘分享的相关服务,但不保证投资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变更或终止个人基金实盘分享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第十九条 投资者知悉并确认:因交易费用、交易限制、交易确认时间、交易失败等原因可能造成投资者实际持有基金实盘成份基金的收益率和市值占比与创建的基金实盘展示的收益率和成份基金市值占比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基金实盘的收益率及成份基金市值占比仅供参考。

第二十条 投资者知悉并确认:个人基金实盘分享功能有可能依赖网上交易的相关数据,该等数据来自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可能产生因网上交易服务中断、延迟、差错等导致的故障或错误。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在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正常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之补充,与以上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本规则做出及时的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